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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
欧广源副书记关于加强高致病禽流感
防控工作的讲话摘要
去年10月至今,我们一直处于禽流感高度应急状态,长期警惕紧张容易发生疲劳懈怠,有的干部产生松懈情绪,防控工作有所放松。特别是我省去年以来没有发生禽流感疫情,长期平和的形势导致一些地方干部心存侥幸,思想麻痹,认为禽流感的威胁是危言耸听、大惊小怪,表现在实际工作中必然存在机会主义倾向。
要进一步充分认识到高致病性禽流感已不仅是养禽业的头号杀手,也是当前危及公共卫生安全、影响社会和谐安定的重大问题,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意义已远远超出了农业农村工作的范畴。
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与发展,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全局性的政治任务。
认真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理”的24字方针,要把党的坚强领导、科学态度和群众路线三者紧密结合起来,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力争我省不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县镇两级党委、政府是防控工作的基本单元和责任主体,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
各级农牧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负起部门的责任,给当地党委、政府当好参谋,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当前,各地财政一定要按照《广东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足额配套落实禽流感疫苗经费,确保疫苗的及时采购、供应和发放。同时各级财政还要落实疫苗注射费,确保疫苗及时打到家禽身上。
要反复宣传这样一个道理:禽鸟因病死亡,不一定是禽流感所致;人患禽流感,不一定是通过家禽感染。
要高度警惕和严厉打击个别养殖企业和养殖户向宣传媒体谎报禽流感疫情,制造社会恐慌的违法行为。
严
格
规
范
和
加
强
家
禽
检
疫
3月8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工商管理部门加强对市场的监督,凡是没有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的禽类,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违反者最高将受到10万元以下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凡因市场开办者未履行管理责任,市场上屡次发现销售未经检疫禽类的,也将对市场开办者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对于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有未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或履行职能不到位,仍有未经检疫的禽类上市摆卖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巡查人员的责任。
对经营市场负主要管理监督职责的工商部门已经行动起来,作为动物检疫和监督的主体,各地动物防疫检疫机构更是要积极配合,要充分利用现在全社会关注禽流感,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紧密配合的大好时机,提高家禽产地检疫率,同时,必须严格规范和依法检疫,提高检疫工作质量。特别是要注意如下几点:
1、动物检疫员要到场、到点、到位检疫,亲眼检查上市禽只是否健康,数量多少才可填写产地检疫证。
2、凡是没有注射禽流感疫苗、无免疫登记卡的禽只,一律不发检疫证。
3、对禽只销售出县境的,运禽车辆要进行消毒,工作不能马虎,并要填发消毒证明。
4、要认真、正确填写检疫、消毒证明,避免填写错漏而无效,造成货主经济损失、向发证检疫机构索赔。
5、严禁买卖检疫证,或把空白检疫证明交给货主或其他人填写等严重违反《动物防疫法》的行为,切实做好检疫证章的管理。
6、加强对禽鸟交易市场的监督,对无证者要进行补检,合格者发证,并处加倍收费。
(林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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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今年我区第一季农产品安全工作情况
今年第一季度,我局继续开展对初级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在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了对猪牛羊的屠宰检疫、对生猪“瘦肉精”残留的监测和对蔬菜农药残留的监测,有效地保障了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使广大市民吃得放心。第一季度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家畜屠宰检疫:实施猪牛羊屠宰检疫6.6万头,检出病畜57头、病害肉8.4吨,病畜和病害肉全部作无害化处理。
2、生猪“瘦肉精”监测:共抽检65个场(次),全部为阴性,未发现有违法使用“瘦肉精”的行为。
3、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开展对蔬菜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的蔬菜进行抽样,共抽样42个,检测阳性3个,阳性率为7.1%,阳性率比去年的8.7%有所下降。
(梁日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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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我区对各镇防控禽流感工作进行督查
3月10日,由区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各单位成员组成的三个联合小组,在指挥长谢锦波的统一领导下,会城片由陈维盛副指挥带队、双水片由甘景林副指挥带队、古井片由黄惠满副指挥带队,各成员单位共出动25人到全区各镇进行了督查,督促检查内容包括:禽类养殖及防疫注射情况、免疫档案及免疫登记卡检查、应急防疫物资储备、村级疫情观察员队伍建立运作情况、市场监督管理、消毒制度建立情况、防止人感染禽流感工作情况、防疫经费落实情况等等。通过检查,促进了我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林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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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不接受动物强制免疫、检疫的法律责任
当前,仍有个别养殖户法律意识不高,不执行国家对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制度。如养禽不打禽流感疫苗,对当地人和畜禽安全构成威胁;有不少养殖户的禽只上市不报检疫,给疫病的传播带来隐患;还有到处乱丢死畜禽的现象等等。这些都是违法的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章法律责任中,有下列处罚条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代作处理,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一) 对饲养、经营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免疫接种和消毒的;
(二) 对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清洗消毒的;
(三) 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染疫动物的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的。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逃避检疫,引起重大动物疫情,致使养殖业生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阻碍动物防疫监督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各镇应通过各种方式和媒介,对所有养殖户大力宣传动物防疫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各养户能自觉执行国家的各项动物防疫政策。
(林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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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生产]
2006年第一季度畜牧生产分析
第一季度我区畜牧业生产依旧处在低迷状态,养鸡业、养猪业都还没走出亏本底线。虽然到目前为止,我省没有发生过禽类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但全球的大气候对我区的禽类养殖业已经产生了重大影响。第一季度我区三鸟养殖全面减产,饲养量1262.8万只,同比减8.1%,上市量696.4万只,同比减8.2%;存栏量566.5万只,同比减7.9%。春节前10天左右鸡价曾较大幅度上浮,特别是快大鸡与沙栏鸡的盈利空间比较大,快大鸡最高价10元/公斤、沙栏鸡12.4元/公斤。但那只不过是昙花一现,一过春节鸡价马上狂跌4-6元/公斤,亏损又再度光临养殖户,他们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又跌落了情绪的低谷。广州出现的人感染禽流感事件令养鸡户雪上加霜,鸡价进一步下滑。直至3月中下旬开始稍有起色,如没有新疫情发生,有望在4月中旬走出亏本底线,禽类存栏量的减少,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禽类价格逐步回升。第一季度养禽业中姣姣者要数养鸭。鸭价只在春节后10天降至5.4元/公斤的最低价,2月中旬就又升至6元/公斤,并逐渐上升,至3月中旬出现8元/公斤的好价钱,并一直维持到本季度末,似乎丝毫未受到禽流感疫情的冲击,养鸭户盈利颇丰。鹅的价格从春节前18元/公斤一路下跌,最低跌至11元/公斤,之后基本徘徊在6元/公斤的成本价,或者稍有微利。
生猪价格在春节前稍有反弹,后又很快回落,2、3月份纯杂猪徘徊在370元/公斤价位,预计4月份会有所回升,但大幅攀升的可能性不大,因为2003、2004年投入的母猪生产还将继续提供大量生猪上市,供过于求的局面依然存在。一季度生猪饲养量43.1万头,同比增加9.0%,上市量10.1万头,同比增加5.9%,存栏量33.1万头,同比增10.0%,母猪存栏量3.1万头,同比增14.7%。从这些统计数据可以看出目前生猪的饲养数量还是相当可观的,估计还需要一段长时间调整才能走出此艰难格局。
我区珍禽养殖业自从2003年受“非典”重创后,持续出现同比负增长现象,直至今年第一季度开始出现转机,除白鸽同比还稍降外,鹧鸪、鹌鹑、珍珠鸡、山鸡等已呈现增长态势,且同比增长幅度较大,但价格受禽流感疫情影响还没有达到最高价,不过前景比较乐观。
(沈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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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行情]
2006年3月畜牧价格行情
一、产品价格:
1、猪:纯杂370元/担,三元杂320元/担,土杂280元/担。
2、鸡:三黄鸡9.6元/kg,石岐杂5.2元/kg,沙栏鸡8元/kg。
3、鸭:白鸭7元/kg,洋鸭9元/kg。
4、鹅:11元/kg。
5、珍禽:乳鸽8.5元/只,鹌鹑7元/Kg,山鸡项5元/只(0.6kg),
山鸡公13元/只(1kg)
,鹧鸪5元/只。
二、种苗价格:
1、猪苗:土杂:270元/(30kg/只),三元杂120元/(15kg/只),纯杂170元/(10kg/只)。
2、鸡苗:三黄鸡1.1元/只,石岐杂0.6元/只,沙栏鸡1元/只。
3、鸭苗:白鸭2.5元/只,洋鸭2.5元/只。
4、鹅苗:20元/对。
5、珍禽:鹌鹑0.2元/只,
山鸡0.8元/只,鹧鸪0.8元/只。
三、饲料:(单位:元/吨)
玉米1430,豆粕2350,麦皮1250,秘鲁鱼粉7100。
(沈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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