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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农业部召开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工作会议
8月15日,农业部召开全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通报当前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分析疫情形势,全面部署2007年秋季全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农业部部长孙政才强调,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24字防控方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防控关键环节,坚决防止疫情发生,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孙政才指出,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贯彻中央关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24字防控方针,加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力度,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防控工作。目前,禽流感疫情形势总体平稳,继续保持稳中有降的态势。
尽管我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防控任务十分艰巨。一是病原污染面大。今年已有26个省份先后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二是家畜家禽饲养方式相对落后。我国家禽、生猪散养比例大,饲养条件差,管理粗放,防疫难度大。三是免疫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地区未按规定对新补栏畜禽进行补免,存在漏免现象。四是畜禽交易和长途调运容易引发疫情。我国活畜禽调运交易频繁,长途调运活畜禽引发疫情的风险仍然存在。五是目前我国还有一些地区乡镇机构不健全,乡、村防疫员经费没有保障,防控工作不能全面到位,影响了免疫等基础性工作的落实。综合分析国内外疫情情况,秋冬季节我国局部地区发生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的可能性很大。如果防控不到位,疫病也存在着暴发和流行的潜在威胁。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足够的估计和充分的准备。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利于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有利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有利于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有利于促进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站在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孙政才强调,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切实加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防控力度,做到措施更具体,目标更明确,要求更严格,坚决防止疫情发生。一是大力推进强制免疫,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关键是抓好免疫工作。今年秋防,要切实组织好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免疫工作,确保在11月中旬前完成秋季集中免疫工作,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力争达到100%。要组织好疫苗定购和供应,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免疫需要。各地要按照农业部免疫方案,科学规范地开展免疫工作。定期开展抗体监测和免疫效果评估,对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畜群、禽群,要及时进行加强免疫。对养殖户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必须有详细记录。二是大力推进疫情监测和报告,确保及时掌握疫情态势。为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测,8月份起,农业部对禽流感、蓝耳病等疫病实行定时、定点持续监测。各地要严格按照监测方案,坚持日常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合,全面监测和定点监测相结合。南方水网地区省份要进一步强化禽流感监测工作,加大种禽场、交易市场和候鸟栖息地等重点地区家禽监测数量和频次;西北地区省份要重点加强种畜场、规模养殖小区口蹄疫监测工作;各地要继续加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监测力度。要及时分析监测数据,预测流行态势。同时,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生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要立即上报。三是大力推进检疫监管,确保流通环节不传播疫情。加强对饲养、屠宰、经营、加工、运输、储藏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监督管理,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拒不执行国家强制免疫政策、逃避或抗拒检疫,以及贩卖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加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执法力度,做到24小时值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活禽市场监测。针对国庆期间畜禽产品大范围流通、消费量增加的特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防止流通环节传播疫情。四是切实强化应急准备,果断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做好应对突发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情的充分准备。要根据《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一旦发生疫情,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及时划定疫点、疫区及受威胁区,严禁畜禽及相关产品流出疫区,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孙政才最后强调,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下更大决心、做更大努力,采取更有效措施,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系统构建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体系,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疫苗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继续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突出抓好乡镇畜牧兽医站和基层防疫队伍建设,健全村级防疫网络。及时发布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加强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疫意识。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再接再厉,扎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农业部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好《特别规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已于2007年7月26日公布实施。《特别规定》以严格责任为主线,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强化了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农业部要求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好《特别规定》:一要充分认识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认识到贯彻落实《特别规定》是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发展现代农业的迫切要求,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实现职能转变的紧迫任务。二要深刻领会《特别规定》的基本要求。加大处罚力度,严格监管责任,强化执法手段和突出责任追究,对监管措施不落实、该报告不报告、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苗头不控制、该查处的不查处、该移交的不移交等行为,要及时予以处理。三要全面实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加大产地安全保护,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指导科学使用投入品,推动标准化生产,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执法检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报告、举报、通报制度,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防治、早消除,坚决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四要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保障措施。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问责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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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兽药]
沙堆镇兽药市场检查情况
2007年8月6日,江门市农业局、新会区农业局、沙堆镇农办和沙堆镇兽医防疫检疫站组成兽药市场检查小组,对沙堆镇的兽药经营市场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沙堆镇兽药经营市场整体情况是好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
部分兽药经营者的兽药技术知识水平低下,所聘用的兽药技术人员多数不在兽药店上班和进行兽药技术指导工作。
(2)在对兽药店的检查中发现仍有部分兽药店经营者经营不合格的兽药:无批准文号、标识说明扩大使用功能、有效期过期、生产许可证过期、冒用生产许可证、利用旧的生产许可证生产等兽药,另外有些水产用的产品标识说明应归属饲料添加剂或者兽药,但其产品并没能提供相关的生产许可证号和批准文号,因此将按假饲料添加剂、兽药处理。在检查中我们根据相关的条例已对该类产品进行相应的处理。
(3)有的兽药店的经营场所极其混乱和不规范,经营场所和仓库潮湿、不通风,个别兽药店经营者将兽药、农药混合在一起,摆放兽药的货柜摆在阳光照到的地方,这样容易引起产品的过早失效。
(4)绝大多数兽药店不能按照《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购销记录、兽药保管制度、验收制度。
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种种问题,沙堆镇镇府高度重视,8月9日上午,由镇农办牵头召集各兽药经营者和镇劳动站的负责人,在镇府召开沙堆镇兽药市场整顿会议,并发放辨别假、劣兽药相关知识的材料。8月10日江门市农业局法规股、新会区农业局法规股和镇府农办的有关同志在镇府召开会议,研究如何解决当前沙堆镇兽药市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1)镇兽医防疫检疫站在收到兽药经营申请书后,要认真核实清楚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才能给予(送审)办理。
(2)针对个别兽药店经营者利用他人的技术资格证书骗取申领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过调查,如果情况属实的,将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有关条例进行处罚;针对不能履行用工合同书上规定的技术指导工作的技术人员,兽药店经营者应该重新聘用兽药技术人员,签用工劳动合同书,确保兽药技术人员能够起到技术指导的作用,对经营者和使用者负责。劳动用工合同书到期的,经营者和技术人员应该重新签订,否则视为无效,并取消兽药经营许可证。
(3)针对兽药经营场所和仓库不符合要求的,经营者应及时改善,创造符合兽药经营、库存的环境。针对个别兽药店经营者将兽药、农药混合在同一间店经营的,经营者应该严格分开。
(4)各兽药店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购销记录、兽药保管制度、验收制度。
(5)不定期举行兽药经营的相关兽药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兽药经营者和兽药技术人员的兽药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
根据此次沙堆镇兽药经营市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镇兽医防疫检疫站组织人力对本镇的兽药经营市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检查整改情况上报区农业局法规股。
(法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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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行情]
2007年7月畜牧价格行情
一、产品价格:
1、猪:纯杂790元/担,三元杂720元/担,土杂600元/担。
2、鸡:三黄鸡15元/kg,石岐杂10.6元/kg。
3、鸭:白鸭7.6元/kg,洋鸭13元/kg。
4、鹅:20元/kg。
5、珍禽:乳鸽10元/只,鹌鹑4元/Kg,山鸡项9元/只(0.6kg),
山鸡公19元/只(1kg)
,鹧鸪6.5元/只。
二、种苗价格:
1、猪苗:三元杂520元/(15kg/只),纯杂520元/(10kg/只)。
2、鸡苗:三黄鸡3.3元/只,石岐杂3.2元/只,沙栏鸡3元/只。
3、鸭苗:白鸭6元/只,洋鸭6元/只。
4、鹅苗:60元/对。
5、珍禽:鹌鹑0.25元/只,
山鸡3.5元/只,鹧鸪1.5元/只。
三、饲料:(单位:元/吨)
玉米1750,豆粕2500,麦皮1050,秘鲁鱼粉9000。
(沈玉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