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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农业局主要职能

      农业局是主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订全区农业有关产业方面的管理办法、规定等,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及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和政策,指导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管理农业劳动力和指导其合理转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关措施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和农业利用外资的建议;组织、指导农业展览活动;预测并发布农业生产、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农业环境和生态资源保护、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六)拟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基地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七)做好农业有关产业技术标准的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有关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拟订饲料生产的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区内生产及进口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产品的登记工作。
    (八)负责种畜管理、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组织实施对区内动植物的防疫和检疫工作,组织对疫情的监督、控制和疫病的扑灭工作。
    (九)组织种植业、畜牧业对境内外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管理农业机械化事业,组织农机推广应用和安全监理,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二)承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革命老区建设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农村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检查监督、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
    (十四)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国家农业部、省农业厅及上级农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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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各股室电话

办公室
6662529
政策法规股
6666277
6613712
科教信息股
6668978
6615913
6628234
经营管理股
6668981
种植业管理股
6617603
6661600
畜牧办公室
6668982
农机办公室
6668902
计划财务股
6639788
6668611
综合开发办
6616327
6614823
传真电话:
6661617
区号:
0750


主办单位: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局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大新路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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